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若想在香港工作,必須事先向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申請並獲得適當的工作簽證或進入許可。

以下是針對外國人在香港工作的主要入境計畫和要求:

 主要工作簽證/入境計畫

外籍專業人士通常可以透過以下幾種主要途徑申請來港工作:

1. 一般就業政策 (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GEP)

這是最常見的途徑,適用於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專業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外籍專業人士。

  • 基本要求:
    • 已獲得聘用: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一份真實的聘用合同。
    • 職位相關性: 該工作必須與申請人的學歷或工作經驗相符。
    • 難以覓得本地人: 雇主公司必須證明該職位是難以由本地勞工填補的。
    • 薪酬與市場相符: 薪酬福利(包括工資、醫療、住宿等)必須與香港當時的市場薪酬大致相同。
    • 教育背景: 申請人通常需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資歷,或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

2. 優秀人才入境計畫 (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 QMAS)

此計畫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無須在來港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申請人需透過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評分。

  • 基本要求:
    • 年滿18歲。
    • 具備良好中文(粵語或普通話)或英文能力。
    • 具備良好教育背景(通常要求學士學位)。
    • 能獨立負擔本人及受養人(如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
    • 無任何犯罪紀錄或不良入境紀錄。

3.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畫 (Top Talent Pass Scheme, TTPS)

這是一個新的計畫,旨在吸引世界各地高收入人士及頂尖大學畢業生來港發展。

  • 主要類別:
    • A類: 過去一年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
    • B類: 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過去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
    • C類: 在過去五年內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設有年度配額限制)。

4.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IANG)

適用于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並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

  • 應屆畢業生: 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無須已覓得工作,即可獲准留港24個月。
  • 非應屆畢業生: 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提出申請,則必須先獲得聘用,工作須與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且薪酬福利達市場水準。
 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
  • 審批時間: 一般就業政策(GEP)的處理時間通常為約四周,但可能因個別情況和檔齊備程度而異。其他計畫的審批時間不同,例如優才計畫可能較長。
  • 受養人(Dependent): 通過以上大多數計畫獲批來港工作的人士,可以同時申請攜同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來港居留。
  • 逗留期限: 首次獲批的逗留期限一般為2至3年,期滿後可申請延期逗留。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後,有機會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建議您根據自身的學歷、工作經驗和是否已獲得香港的職位聘用,來選擇最適合的簽證類別,並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官方網站查閱最新的詳細資料和申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