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年度合規要求主要涉及公司註冊處 (CR) 和稅務局 (IRD) 兩大政府機構的申報及維持規定。
| 合規事項 | 負責部門 | 法定時限 (本地私人有限公司) | 必須提交檔 | 備註 |
| 周年申報表 | 公司註冊處 (CR) | 成立周年日後 42 天內 | 表格 NAR1 | 逾期罰款高昂,與公司財務無關。 |
| 續期商業登記證 | 稅務局 (IRD) | 到期日之前約 1 個月 | 繳交費用 | 續期費可選擇一年或三年繳交。 |
| 會計和審計 | 稅務局 (IRD) | 每年 (首次最長可達 18 個月) | 經香港執業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 | 這是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的必要文件。 |
| 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 稅務局 (IRD) | 稅表發出日起1 個月內 (可延期) | 報稅表 (BIR51/BIR52) + 審計報告 | 適用于所有有營運或收到稅表的公司。 |
| 提交雇主報稅表 | 稅務局 (IRD) | 每年 4 月份發出後 1 個月內 | 表格 BIR56A/B | 即使只有一名董事支薪,也須提交。 |
以下是主要的年度合規要求清單:
1. 公司註冊處 (CR) 相關要求
- 周年申報表 (Annual Return – NAR1 表格)
- 內容: 更新公司最新的資料,包括註冊辦事處位址、董事、股東、公司秘書等詳情。
- 截止期限: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後 42 天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登記。
- 備註: 逾期提交會被處以罰款。
- 保持註冊地址及公司秘書
- 公司必須一直保持一個香港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不可為郵政信箱) 及一名公司秘書 (必須為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註冊的法人團體)。
2. 稅務局 (IRD) 相關要求
- 利得稅報稅表 (Profits Tax Return)
- 內容: 申報公司在相關財政年度的應課稅利潤或虧損。
- 截止期限: 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每年會發出報稅表。新成立的公司通常會在成立日期後約 18 個月收到首份報稅表。此後,通常每年 4 月發出,需在發出日期起一個月內提交。如有委任稅務代表,可獲得延期。
- 檔要求: 報稅表須連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審計師報告及稅項計算表一併提交。
- 審計要求 (Auditing)
- 要求: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所有香港公司(不活動公司除外)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須由香港註冊會計師進行獨立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 商業登記證續期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BRC)
- 要求: 公司必須每年續期商業登記證並繳交商業登記費(除非已申請三年期證書)。
- 續期時間: 通常在現有商業登記證到期前一個月內。
- 雇主報稅表 (Employer’s Return)
- 內容: 申報所有雇員的薪酬資料。
- 截止期限: 稅務局通常在每年 4 月發出,需在發出日期起一個月內提交。即使沒有雇員或沒有營運,亦可能需要提交。
3. 其他重要維護
- 召開周年股東大會 (Annual General Meeting – AGM)
- 要求: 除非公司決議豁免,否則私人公司一般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九個月內舉行周年股東大會。
- 保持法定記錄 (Statutory Records)
- 公司必須妥善保存如董事名冊、股東名冊、會議紀錄等法定記錄。
- 更新公司變動
- 如有註冊位址、董事、公司秘書、股東或股本結構等變動,必須在法定期限內通知公司註冊處。
重要提示:
- 具体的截止日期(特别是利得税报税表)会根据公司的会计年度结算日 (Financial Year-End) 而有所不同。
- 未能按时履行上述任何一项合规要求,都可能导致公司及负责人员面临罚款甚至被检控。









